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的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2号)文件精神,经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5年继续在部分本科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制定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活动。
1.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3-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进行查询。
2.报名方式:电脑端通过,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手机访问,下载并安装艺术升APP,进入报名系统。
下载APP注册账号→填写考生信息→选择报考类别→APP上传报考所需资料→等待审核报考资料→电脑端打印准考证。
将上述材料(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不含个人照片),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申请+申请人姓名。
4.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每个学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得与本科毕业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为准。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1.准考证打印:2025年6月29日10:00至考前,通过电脑端登录网上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
4.考试形式:线.考试操作流程:详情见附件《景德镇陶瓷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线上考试考生须知》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申请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申请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